
双手一背、双脚一踩、再跳上一跳,简单的3个动作,却引发众怒!
这位脚踩闹事男子的民警火了!只因在男子已经被制服的前提下,他还做了如此举动,因此被不少网友质疑是:粗暴执法!
然而根据该派出所最新回应称:视频是掐头去尾的,并未还原事情的全部真相。
如今他们已经启动调查,并对涉事民警进行了停职处理。
当地派出所正视问题,及时通报很有力度,但我却开心不起来,因为通过这件事,也引申出3个关乎老百姓的关键问题。
11月23日的一条视频,让全国人都怒了。
视频中是四五个民警在对一男子进行强制传唤,也许是男子反抗得比较厉害,所以只能大家一起上,才勉强将他制服。
然而就在几人手忙脚乱时,另一位民警在男子已经被制服后,竟双脚踩在他的脚踝上,而且还跳了一下,这一幕让引发了众多网友的愤慨。
在他们看来,男子已经被制服了,且大概率不会再反抗了,他又为何多补上这一脚?而且看他闲庭信步的姿态,好像根本没把男子的人权放在眼里,因此被不少人质疑他是在“粗暴执法”。
甚至还有不少人认为“这种人不能继续留在人民警察队伍里”。
那么事实究竟如何?
在事件发酵后,便有记者采访了涉事派出所,对方表示视频是被掐头去尾片段式地播放,但却存在不妥行为,目前已经启动调查。
如今事件也有了最新通报,具体有以下几点:
1. 事件是发生在10月27日7时27分;
2. 110接到一女士报警称:一醉酒男子趁其开门外出时,突然闯进其家中滋事。
3. 醉酒男子拒不配合并且持续辱骂,还有推搡民警的举动;
4. 在对其进行强制传唤过程中,一民警踩压该男子脚部;
5. 11月24日,派出所在视频中发现该情况,并且立刻对当事民警进行停职;
6. 组织警务督察部门将开展调查,依规依纪严肃处理;
7. 当地派出所会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管理,规范民警执法行为。
当地派出所能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,没有若无其事,没有回避问题,更没有否认涉事民警的正式身份,这点是很值得点赞的,毕竟我们已经看过看过“辅警”被开除的例子的。
通过这则通报我们也能得知事件的发展经过,事件是发生在上个月底,这位醉酒男子闯进了报警人的家里,因为其已经醉酒,并且拒绝友好配合,所以才被民警采取了强制传唤。
而在这个过程中,他还推搡和辱骂民警,所以才会被他们“五花大绑”。
这样看来,对待这种闹事又不清醒又不配合的人,只能采取这种方法。
这样一来,也延伸出两个问题:
1.一个月前的事,为什么会在近日才被曝出?
2. 如果不是这则视频,那么该民警的粗暴执法是否还会被发现?还是发现了但是觉得很正常?
3. 该民警的这种执法是否存在不妥?
关于前两个问题,想必只有举报人和当事人才清楚,至于第三个问题,当地派出所也给出了解释,涉事民警的做法可能还是存在一定的不妥当行为,因此他第一时间被停职。
然而网友却不买账,一来觉得这种所谓的“停职”也许就是挡箭牌,等事件没了热度,也许就调到其他地方任职了,老百姓要的是实打实的处理结果。
二来有网友认为:这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,光天化日下就敢粗暴执法,很难想象在密闭房间里会有什么更可怕的行为。
虽然该民警的行为确实不妥,但我们也应该理性看待,而不是不了解事件真相就胡乱评论,更不能只因为这件事,就忽视了人家以往的付出和辛苦,直接以偏概全,对其进行网暴,甚至是要求开除人家。
正所谓“人非圣贤孰能无过”,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,每个人都会有过失,只要知错能改,就没必要上纲上线。
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中坚力量,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他们一天24小时,一年365天都在待命,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可能看到的只是结果,具体过程却很少有人了解。
要知道,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是穷凶极恶之徒,有时候为了躲避民警的追捕,可谓无所不用其极,有的会连续撞击车辆逃跑,有的会以路人为人质,有的还会暴力袭警。
所以面对这种人,为了不让他们有逃跑和发生上述意外的可能性,为了保证顺利抓捕,所以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,也是很正常的。
但这次事件中的民警的做法是否合规?是否涉嫌粗暴执法,也有待调查组进一步查明,只不过无论如何,我们都不能因为一次的不妥,而否认他以往的贡献和付出。
相信调查组也会调查清楚,也会赏罚分明,所以在真相大白之前,我们还是应该理性一点,谨慎发言,不要轻易网暴,一切都以官方通报为准。
另外,虽然事情正在进行中,但也延伸出3个关乎老百姓的问题。
问题一:民警既是执法者更应该是守法者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二条: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 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、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、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,保护公公财产,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。
除了以上任务外,作为执法者更应该懂法知法,不能刑讯逼供或者体罚、虐待人贩,也不能殴打他人或者教唆他人打人。
无论对方犯了什么罪,都有最基本的人权,都应该有尊严的被对待。
民警作为执法者,在维护公共安全和法律秩序的同时,也应该做到尊重公民的权利和公正,即便是采取强制措施,也应该行事有度,更应该遵循法律法规,尽可能的减少对公民的伤害。
问题二:为了防止权力被滥用,执法者更应该接受人民的监督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一百条,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机关执法人员,在执法过程中理应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。
监督的形式有很多种,包括事前监督:例如国家对涉及公民权利立法时需要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;
事中监督:例如当场纠正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;
事后监督:比如对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提出申诉、控告等,而公民对执法过程进行拍摄正是事中监督的一种方式。
将执法过程拍摄下来,有助于民警依照法律规定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,使执法公开化、透明化,以此来提升人民警察的社会公众形象。
问题三:发生粗暴执法时,对方受伤涉事民警该不该负责?该不该赔偿?
根据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》规定,人民警察在现场采取处置措施时,应该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,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。
如果能使用较轻的处置措施,就能够阻止违法犯罪行为的话,那么就不必再进行较重的措施。
而在这次事件中,醉酒滋事男子已经被其他民警控制住了,且其双手也已经被采取了约束性措施,此时涉事民警还踩压其脚踝,已经超过了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必要限度。
所以官方通报中的“停职”处罚没有毛病,但是否还会有其他处罚方式,还得等警务督察部门的进一步调查。
此外,根据北京某律所的邵律师表示,如果男子因民警的踩压行为受到伤害,那么该男子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赔偿。
人民警察负责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,他们的辛苦付出我们都能看在眼里,但正因为这样,他们才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。
希望这次事件可以给所有人提个醒,同时也希望大家知道,老百姓是有监督权的。
对此你是怎么看的?欢迎留言讨论!
